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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熙智慧咨询与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文章栏目:我们的优势 文章作者:辰熙咨询·增效战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3日


2024年12月16日上午,深圳辰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圆满举行了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本次签署仪式的与会嘉宾有: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新型犯罪与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谢凌燕主任,新型犯罪与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秘书长黄淑婷律师、执业律师周瀚涛律师以及战略运营部张玲总监、辰熙智慧咨询创始人洪千武老师、辰熙智慧咨询陈守顺老师全程参与了此次的签署仪式。



01. 双方参观律所


京师律师事务所自1994年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拥有多个业务部门和发展团队的律所,是一家有着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优秀团队的律所。谢凌燕律师常年服务于多家知名企业,在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公司经济纠纷、股权纠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面具有非常丰富的实务经验。



上午由谢凌燕律师和张玲总监带领下参观律所,讲解了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包括党建墙、荣誉墙、模拟法庭以及案件简介等,深刻了解律所的发展史以及处理案件的专业性,也反映了律所的法律文化氛围十分浓重。




02. 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会议伊始,全体参会人员观看律所宣传片,随后由谢凌燕主任作致辞介绍,洪千武老师也介绍了辰熙的愿景: 助力增长 · 引领增效 · 成就企业成就使命: 为企业创造价值 · 为商业贡献智慧 · 为伙伴共创共赢价值观: 以专业为源 · 以客户为先 · 以奋斗为本同时希望能够为企业做好相关的合规经营,搭建企业规范发展的轨道。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辰熙智慧咨询和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开深度合作的良好开始,也为辰熙智慧咨询带来更专业的企业落地咨询服务。






双方将秉持一致的理念给企业做好优质的服务,及时优化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推动企业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实现更深层次的交流。辰熙咨询力求为合作的企业项目做好、做优,与企业家们携手同行,成就企业成就。






03. ESOP动态股权激励机制


华为的ESOP(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即虚拟受限股(也称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激励机制,通过让员工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分享公司的所有权和未来收益权,从而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对于成长型企业而言,ESOP能够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紧密绑定,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这种机制有助于减少现金支出,尤其是在企业快速成长阶段,通过股权激励而非现金薪酬来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

同时,ESOP也能够提高企业凝聚力,使员工在承担公司创业风险的同时,也期待公司未来成功后的高额回报。对于核心团队而言,ESOP不仅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权责对等的体现即员工的股权与其对企业成长的贡献成正比。

通过这种方式,ESOP能够促进团队核心成员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公司的决策和运营中,推动企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现下我们 ESOP动态股权激励有谢律师团队保驾护航,能够更专业的为企业服务,促进企业稳步发展。